11:11pm, Tue 1 Apr 2003
要記, 現時在你身邊的, 就是你所選擇, 他/她所選擇的。
分手後, 是否不可以做朋友?
我的答案是: 「看情況而定」
兩個人都願意放開「前度」的身份,
又或者可以放開「前度」的關係,
我相信是可以做到「再見亦是朋友」的。
但只要有一方是不願意的話,
這段友情, 真的是不可以勉強。
有人問:「那麼, 現任的會怎樣看這段關係?
要是他不喜歡的話, 怎麼辦?」
我覺得,若然自問對「前度」是沒有特別的感覺,
對他/她只是朋友的關係, 或者好朋友的關係,
我真的會覺得, 現任的應表示信任,
不要「呷醋」了。
要記, 現時在你身邊的,
就是你所選擇, 他/她所選擇的。
縱使那朋友有「前度」的「標籤」,
那個人, 都只不過是朋友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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